在不久前《艺术市场通讯》文章中就讲过关于艺术家版权的问题,但很遗憾没过多久就又出现了“假展”现象。就在上个月底,有关“波点女王”草间弥生与“鬼才”村上隆两人的艺术双联展在国内外引起了轩然大波,原因是展览展出的作品皆为未经授权的作品,有的甚至为赝品,观众被告知所看的是一场“假展”。
草间弥生x村上隆“假展”事件
10月24日《日本经济新闻》及多家日媒指出,自今年4月起,打着草间和村上名头的疑似虚假展览陆续出现在深圳、广州、武汉、上海4座中国城市,有的是以草间个展的形式,有的则标榜是草间和村上的联合展览,其中展出了大量赝品。据调查,除了被日媒点名的4座城市,类似的展览还发生在天津、青岛、长沙、新疆、淄博、重庆、苏州等多地多个城市。
经负责草间弥生艺术展览事宜的“一般财团法人草间弥生纪念艺术财团”调查发现,在中国多地展出草间弥生未经授权的展会与展览机构均未得到草间弥生本人的许可而擅自进行、并且展出作品皆为未经授权的作品,甚至展品为赝品。这些假展览有的号称草间弥生个展,有的是假借两位艺术家联展的名义,日媒对此形容为“闻所未闻的赝品展览会”。“假展”事件被报道后,迅速的引起了艺术界人士及粉丝热议,舆论持续发酵。
▲创作中的草间弥生
此次被质疑的一批假展览,有些是商场中的免费展览,也有不少收取门票。其中今年9月在长沙海信广场的一场打着“草间弥生×村上隆藏品双联展”旗号的展览,还在大麦网和永乐票务等平台提供在线售票。展览上共有14幅版画作品和5个主题装置屋,分别叫做《星空镜屋》、《波点隐形屋》、《无限镜屋》、《永恒的爱》及《消失的房间》,吸引了一大批的观众前往。
▲长沙 草间弥生X村上隆的“山寨展”
另外据媒体报道显示,9月22日起,上海 LuOne 凯德晶萃广场举办的“草间弥生x村上隆艺术藏品双联展”,该展“首次亮相于上海商业综合体,是历次藏品双联展中,展出作品最多的一次”。而草间弥生官网显示,今年3月以来,这位以标志性的波点图案闻名的时尚艺术家仅在长野、东京、雅加达和美国俄亥俄州做过个展。据权威艺术资讯网站 Artsy 的资料库,过去一年,草间弥生的作品除在香港、台北展出外,未见在中国内地的展出记录。因此此次“假展”事件在国内外引发了轩然大波。
对“假展”的回应
为了调查赝品展览会,草间弥生代理律师小野寺良文曾亲自赴中国调查情况,并拍摄了相关视频。事件发酵数天后,11月1日,艺术家方面针对此事作出官方表态。草间弥生方声明:近期在中国多个城市举办的一系列“草间弥生与村上隆”展览中,有部分展品为赝品,而另一部分则未受艺术家本人或其财团的“许可”。并且表示已经对上海展览方面进行警告及调查,后续将从民事和刑事两个层面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另一位艺术家村上隆的代理律师上山浩形容此这次“性质十分恶劣,打算采取(与草间方)同样的应对措施”。
▲长沙展览现场图片,其中运用了大量草间弥生的标志性元素“波点”
办“假展”对艺术家在国际间的品牌与信誉造成了恶劣影响,侵犯了艺术家著作权、国际品牌等权益。两位艺术家一致认为“此举侵犯了自身著作权并违反了中国法律”。
草间弥生本人也就此事谈到自己的感受:“当我听说模仿我作品的赝品在中国各地展出,而很多人相信那是我的作品并去看展时非常震惊。我将自己的人生奉献给艺术创造,我的作品却被人掠夺并以错误的方式展示给大家,这是极其令人失望的事情。至中国的人民,至世界的人民,请立刻停止这些赝品展览。请用自己的眼睛直接观看我的艺术的真正面貌。我诚恳的希望我们可以度过这些难关并联手成就一个伟大世界,我衷心的为此祈祷。”
▲<真品> 草间弥生 消逝屋
展览方“青岛响当当贸易有限公司”则发表声明称,该公司并非上海草间弥生画展承办公司,且具有合法展出权,此前的网上舆论给公司造成了名誉上、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声明同时指出,展览展出的画作通过合法途径竞拍获得,均为有草间弥生签名的原作版画,不存在赝品一说。对于此次恶意毁谤事件,公司将持续取证相关诽谤、侮辱性发布者的侵权内容,保留追求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有关此次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我们还在持续关注中。
有关“假展”的纠纷
关于草间弥生x村上隆在中国的艺术展疑似“赝品”的报道铺天盖地,同时也引发了艺术圈内关于艺术作品著作权和物权的争议。草间弥生质疑展览作品疑似“赝品”,收藏机构则回应:展览作品持有收藏授权书,作品通过合法渠道收藏,收藏品的展览不必要经过艺术家授权,也不受艺术家的约束。
▲村上隆
关于这样的争论,首先要谈到的是藏品展和个展的问题。藏品展是不用经过艺术家授权,而是作品藏家或收藏机构直接参与展览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其次,是艺术品物权和著作权的问题。物权是艺术作品作为物品进行占有、流通、展览收益等的权利。而著作权是作品的原作者,对其原作中内容的再使用具有专有权利。因此,藏家和收藏机构有独立展出的权利,但是展览方私自进行二次创作,并且利用其代表作品因素进行伪造用以商业用途,艺术家是有权利追求“著作权”的相关问题的。
草间弥生中国展究竟是赝品展?还是草间弥生指真为假?或者是艺术品著作权和物权的纠纷呢?2016年11月19日,“基弗在中国”展览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开幕也引发过类似的争议。这是基弗在中国的首个展览,受到极大关注。但在开幕前一天,某网站发布了分别来自于安塞姆•基弗唯一授权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授权发表的声明。在基弗的声明中,基弗表示:展览此前并未征询过我的意见,我既没有参与也没有同意,对此我深感失望。基弗同时表示,他已经向组织方书面要求取消本次展览。
▲日本新闻媒体专题报道
而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发表的声明说,“基弗在中国”的所有展品都得到了收藏家及收藏机构的授权,这一展览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鉴于这个展览作品的合法性,我们从法律角度没有理由中止与德方主办机构的合作。也就是说,这些作品的所有权是私人收藏和机构,而不是基弗本人,就法律意义来讲,这个展本身就是合法的。说到这里就能感觉到这两次展览的利益纠纷也有些许类似的地方。
法律上,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和物权是分离的,唯一的一件艺术品,它的著作权和物权则归属于不同的2个人,如果是限量版艺术品,它的著作权和物权甚至归属不同的很多个人。所以,艺术品的著作权和物权就很容易引发纠纷。草间弥生在中国的艺术展所引发的纠纷,或许就是艺术品著作权和物权的纠纷。
▲ “基弗在中国”布展现场
忽视知识产权的购物中心
从报道中我么可以看到这些“假展”大部分位于城市综合体和街头,甚至包括一些新建楼盘。以上海马当路上的“草间弥生&村上隆”联展为例,该展实际上是一家商场的开业展览,这家商业地产公司的管理人员表示,商场“契合黄浦区商圈发展要求”,“将结合更多人文艺术、美学感官和智能科技的呈现,给人们一个精品生活的美学方式”。
随着“商场+艺术”的展览模式的问世,各大购物中心纷纷引入艺术展,这种双赢的展览模式也被市场看好:既可以为购物中心引入客流,也能让艺术作品走出美术馆、展览馆面对更多受众,这种模式也深得人们喜爱,打卡、拍照、晒朋友圈,已经成为一种全新的生活美学。无论是上海K11的莫奈展、环球港的毕加索展还是北京大悦城的梵高展无不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商场艺术在拓宽艺术产业市场渠道的同时为商场创造了巨大的品牌价值,也为城市艺术氛围的营造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 上海k11购物艺术中心
自从K11商场里的莫奈展火爆之后,跟风者络绎不绝,渐渐地各大商场和购物中心为了能够吸引眼球,都纷纷举办各种展览盛会,从而给消费者带来新鲜体验。对商家来说,一场有噱头的展览也是“引流”的工具。宁波一家购物中心的总经理曾这样描述艺术展览的作用:“顾客会因此多停留一会儿,他们待在这里的时间越长,就越有购物的可能。”而草间弥生、村上隆这类以可爱风格闻名的“视觉系”人气艺术家,或许最完美地契合了商家的需要。
▲ K11 Art Foundation和东京宫合作签约仪式
但隔行如隔山,并不是每个购物中心都有专业的策展团队,大多数购物中心会选择与相关策展机构进行合作,但由于某些购物中心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很少去主动辨别策展机构的“策展授权”,在某些情况下,就会成为“假展”的“背锅者”。
总而言之,在经历此次“假展”事件过后,商业从业者应该要时刻保持自我判断和警惕,加强知识产权意识,避免“假展”在购物中心中再度出现。行业需要引领者,在购物中心艺术展饱受同质化、山寨抄袭困扰时,侨福芳草地和K11这样购物中心已经将“商业+艺术”做成了自己的标签,应成为购物中心的学习典范。
结语:
草间弥生及村上隆这一类艺术品充满视觉张力的人气艺术家符合大众的口味和商场的需求,商家不惜用“假展”也要利用其吸引流量。这背后需要反思的也许不止是投机的商人,还有艺术版权和监管的诸多方面。艺术展览与商业结合的良性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